省委办公厅机关纪委深化思想认识 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推进案件备案工作高质量
2021-05-19

省直纪检监察工委

  案件备案工作是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政治工作。一直以来,省委办公厅机关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省直纪检监察工委关于案件备案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程序、时限开展工作,确保案件备案工作应备尽备、落地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法规学习,深化案件备案工作重要性认识。自觉把《河南省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实施细则(试行)》《中共河南省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试行)》(以下简称《移送案件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等规定,作为办公厅机关纪委做好案件备案工作的依据和准绳,及时通过机关纪委委员会议、党支部纪检委员会议等形式,组织专兼职纪检干部学习,对其中涉及案件备案工作的条款,要求大家熟记于心。通过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案件备案工作不仅是检验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也是机关纪委自觉接受省直纪检监察工委领导和监督的重要方式,尤其是未经省直纪检监察工委审理的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违纪重处分案件,备案过程更是接受省直纪检监察工委全面审核的过程,对把好案件质量关,防止量纪畸轻畸重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案件备案工作规范化水平。2018年以来,我们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在研究制定《机关纪委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制度》《机关纪委接受信访举报及其办理制度》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党员违纪案件处理和备案制度》。该制度规定,机关纪委按程序做好办公厅处级党员干部党纪处分、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向省直纪检监察工委备案工作。2020年,结合从严依规科学治厅工作,我们对机关纪委的工作流程进行细化和再造,进一步完善了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工作标准,从质量目标、时限要求、运行程序、操作规范等方面,对线索处置、执纪审查、处分决定执行、案件备案等工作进行规范,既确保了办公厅监督执纪工作有章可循,也增强了案件备案工作的严肃性。同时,我们以省纪委《审查调查模拟卷宗》和《移送案件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中《案件审理常用文书规范式样》为参考,对执纪审查文书进行全面规范,并在省直纪检监察工委案件审理室指导下,完善了备案卷宗格式,统一了立卷和装订要求,实现了案件备案工作的规范化。

  三是加强沟通协作,推动案件备案工作落地落实。除自办案件履行规定的备案程序外,对于驻厅纪检监察组查办的案件,我们在其提交办公厅厅务会研究后,第一时间与其对接,全面了解违纪党员的违纪事实、定性依据、量纪情况等,必要时借阅卷宗,做好处分决定代拟工作。处分决定形成后,坚持在1个月内到受处分党员党支部送达、宣布,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努力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同时,将处分决定、本人检讨及其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抄送人事部门,归入本人档案,涉及职务、职级、工资待遇、年度考核等调整、变更的,提醒人事部门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在案件备案阶段,我们及时填写《备案案件情况登记表》,遇到问题时,第一时间与省直纪检监察工委有关人员沟通,确保案件备案质量和时效。去年9月21日,第18次办公厅厅务会讨论决定给予一名处级党员干部党纪处分后,机关纪委按程序完成了该案件处分决定的送达、宣布、备案工作,并以专题报告形式,及时报送主要领导,得到了充分肯定。

  虽然办公厅机关纪委案件备案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比如,案件备案工作有时不够及时,备案卷宗需要进一步规范等。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对标学习兄弟单位好经验好做法,强短板、补弱项,进一步提升办公厅案件备案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