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停车场配套用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3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GC-GC-2024-0301      

2、项目名称: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停车场配套用房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0000.00   最高限价:39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停车场监控用房和停车场设备管理用房的改造

5.1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竞争性磋商文件等全部内容

5.2工期:3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5.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随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促进中小型(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8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0401日至202404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五楼招标办公室

3、方式:在报名时间内,供应商按照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条件要求按顺序提供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0411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五楼多媒体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0411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五楼多媒体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

联系地址:郑州市陇海东路51号

联系人:0371-66357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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