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PICC静脉置管多普勒超声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06-03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PICC静脉置管多普勒超声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预算:10万元、最高限价:10万元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需方使用要求。

2.4 交货及安装期要求:10日历天

2.5 采购范围:PICC静脉置管多普勒超声设备一台。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年内在经营、施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及违法记录;

4.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获得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小微企业可以提供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以不提供);

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成立不满半年的企业可以不提供);

6.投标人在经营活动没有骗取中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等不良信息;

7. 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8.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9.本次磋商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单位参与。投标人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网上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需体现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后的日期)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合同。(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4.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4.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3供应商2020、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0、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获得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小微企业可以提供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以不提供);

4.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5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成立不满半年的企业可以不提供);

4.6近三年内在经营、施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及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4.7 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

4.8“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

4.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10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10款应根据“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4.11获得招标文件时间及领取地址

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文件领取地址:郑州市陇海东路51号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五楼招标办公室。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8日10时00分。

5.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五楼多媒体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内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

地  址:郑州市陇海东路51号

联系人:0371-66357705

2023年06月03日